
2026年1月6日,一则重磅公告从商务部官网发出,迅速引发全网热议。这份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等法规出台的管制措施,明确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向日本军事用户、军事用途,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,违规者将被依法追究责任,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。这一举措被外界解读为针对日本近期涉台错误言论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反制升级,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必要行动股票配资配资网站,也是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的具体体现。

所谓两用物项,并非单一类别物资,而是兼具民事与军事双重用途,或能提升军事潜力,尤其可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设计、开发、生产和使用的货物、技术与服务,包括相关技术资料等数据。
这一概念并非新生事物,早在2024年12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便已正式施行,为相关管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从具体范围来看,其涵盖核材料、反应堆部件等核相关物项,特定微生物、基因编辑技术等生物相关产品,有毒化学品、化武前体等化学与监控化学品,推进系统、导航部件等导弹相关设备,麻黄碱、高锰酸钾等易制毒化学品,以及高精度机床、高性能芯片、碳纤维等通用敏感物项,覆盖了从基础原材料到高端技术的多个领域。值得注意的是,稀土作为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物资,因其军民两用属性,早在2025年10月便已被纳入专项出口管制,此次公告进一步将其纳入对日禁运的核心范畴,而含特定成分的光刻胶等产品,也因潜在军事用途被纳入监管视野。

公告发布后,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,3600余条评论勾勒出网友的理性思考与鲜明态度。多数网友对这一决策表示坚决支持,有网友直言“伟大祖国决策,必须坚决支持”,认为这是遏制日本军国主义抬头的重要举措,“军国主义休想抬头,这是底线,更是复兴的脊梁”。不少网友精准点出管制物项的核心范畴,提到“稀土、特种钢、特殊芯片、碳纤维、特种缆绳等等”都应在管控之列,还有网友形象地解释“比如钢,打锄头就是民用,做成管就能造枪炮,这就是两用物项的特点”,让更多人理解了管制的必要性。
在支持声中,也不乏理性的疑问与探讨。有网友担忧第三方转卖的漏洞:“假如南非、土耳其等国家从我们手里买过来转手又卖给日本那又怎么处理?”事实上,这一顾虑早已在法规考量之中,我国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确立的适度域外管辖权,已明确对含有中国成分的境外制造物项、使用中国技术生产的物项实施管制,从制度上遏制规避行为。针对“包括稀土吗”“光刻胶这块能替代了吗”等疑问,业内人士结合此前政策解读,确认稀土已被纳入管制清单,而光刻胶等产品的管控则区分成分比例,既保障产业合规发展,又守住国家安全底线。还有网友提出建设性意见,建议“民间举报查实后,按货物金额给予10%~20%的奖励,调动全民监督积极性”,呼应了法规中鼓励社会监督的立法精神。
此次管制措施并非简单的“一刀切”,而是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执行体系。在管理模式上,实行许可管理与清单管理相结合,出口需按单项许可、通用许可或登记填报凭证三种路径申请获批,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》则成为合规与监管的核心依据。在违规处置方面,后果堪称严厉,未经许可出口者可能面临罚款、没收货物、限制经营等处罚,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平潭海关此前查处的金属铋违规出口案中,企业因未申领许可证便出口管制物项,最终被处以罚款;而另一企业出口含铽钕铁硼磁铁的案例中,因初次违法、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,才被不予行政处罚,这些案例都彰显了“合规有奖、违规必究”的监管原则。对于企业而言,对照管制清单排查产品技术、核实最终用户与用途、建立内部合规体系,成为规避风险的关键举措,不确定时可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咨询。
从国际视角来看,加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是全球通行做法,美国、欧盟、日本等均有类似制度安排。我国的管制措施既借鉴了国际经验,又坚持“特定化”原则,管控范围清晰明确,避免扰乱国际产供链合作,体现了审慎克制的态度。与个别国家滥用“长臂管辖”不同,我国的管制始终坚守维护国家安全与国际和平稳定的初心,对人道主义救援等合理需求也预留了豁免空间,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。

此次对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升级,本质上是国家主权的正当行使股票配资配资网站,是对干涉内政行为的有力回应。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,通过合法合规的管制措施筑牢国家安全防线,既是保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必然选择,也是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保障。网友的热议与理性探讨,既体现了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,也为政策落地提供了民间智慧。随着相关措施的深入实施,相信能有效遏制物项滥用风险,同时推动合规贸易健康发展,在维护国家利益与促进国际合作之间实现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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